土地审裁处颁令解散大埔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,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人,委任并无限定时间。
法官称,相对非全职的现任管委会,合安公司更有人力、物力、经验及专业知识处理灾后重建。由於今次事件可涉及复杂问题或利益冲突,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独立第三方处理,可确保透明度亦更中立。
法官又提出,合安清楚表明会定期举行周年业主大会,并设立与业主接洽机制,每月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;亦表明不收取报酬,因此不会增加业主财政承担。不过,不会接纳政府一方提出合安公司在接管后每季向土审处提交报告,认为审裁处要确保公平公正,有关做法有机会令人疑虑审裁处日后审理合安相关争议时的独立性,认为应尽量避免。(mn/d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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